项梁没明白邬元临死时手指的意思,见大仇已报,慌忙和同伙逃之夭夭,匆忙中把镌有“项府”字样的剑鞘丢在了邬元的卧室内。

此事引起朝廷震动,是何人竟敢夜闯官府,把一县之首暗中杀害?公仇?私仇?如果是私仇,邬县令平时应有知觉,不会没有任何防范,极有可能会向身边的透露点滴。如果是公仇,要么是对朝廷的繁徭重赋不满,要么对秦朝统一天下不满,这绝不是对着一个县令那么简单,而是向着整个体制。秦始皇的警惕性向来很高,由此他要求下面办事的,务必要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丞相李斯固知当时天下形势复杂,人心很难统一,出现死人的事是常有的,别说杀死一个县令,就是在朝为官的,如果不加小心,也保不准哪一会被人算计了。不然他秦始皇干么把皇宫建得这么复杂,以致身边的大臣要见他一面,也要通过宦官赵高引荐。当然他的这个想法不敢对始皇说,始皇的意见是只能顺着不能逆着,哪怕让龙鳞逆一点,小命就别要了。但执行起来不免打点折扣。

因为朝廷离事发地较远,司马欣被丞相责令查办邬元死亡案。现场除发现项梁丢下的剑鞘外,也发现了邬元匿下的灵璧玉。由剑鞘上的字,开始他怀疑这事和项梁有关,但旋即又想,邬县令一直在保护项梁,他们是故友,两人相距较远,项梁怎么会单跑过来杀他呢。至于这剑的来历,也许是过去楚军中的人,得了项府之剑,现在拿来杀人,为怕朝廷追究,故意留下来嫁祸于人。但杀人者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图财害命,据邬大人的家人讲,府里又没丢失什么,特别这块珍贵的灵璧玉,根本没有引起歹人的兴趣,可见行凶者不是冲着财物而来。那歹人行凶的目的就是别的了。他也是做过县令的,深知作为一县之首,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有,保不准哪一件做得不明白,结下仇恨,也是可能的。

司马欣把所有的本事都用上了,也没能很快破案。这时又想到了项梁,心想不妨把此人捉来,问问都是哪些人可能拥有他家之剑,或许对于锁定目标有些用处。哪知回到栎阳,项梁早逃得无影无踪。看来邬元是项梁所杀无疑了。

先前皇上向邬元征集灵璧玉的事,司马欣曾有耳闻。这时既捉不到杀人凶手,心想不妨把此玉献上去,或许可以将功抵过。秦始皇听说此玉还在邬元手里,气急败坏,一剑把桌上的酒卮击得粉碎,骂道:“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强盗,竟然敢欺哄朕,死有余辜!”

赵高进言:“要么叫栎阳县把玉献上来?”

始皇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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