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舍,温哥华第一巨枭!

在温哥华,提起布拉舍只怕是稍微跟道上有过接触的人都不会陌生,他的生意遍布各个区域,酒店、地产、运输、电子等等。而对布拉舍的过去,知道的人似乎并不多,二十多年前,他忽然间的崛起,瞬间的取代了曾经在布拉舍呼风唤雨的大枭森翰林,成为温哥华新一代的人物。

在温哥华,布拉舍说一句话,整个温哥华都要抖上三抖,没有人敢小觑他。更重要的是,知道他的人都清楚,整个人就是一个疯子,做起事情来那是从来不问后果,只要自己想做,就算是天塌下来,那也阻止不了他。所以,有人送他一个绰号,狂枭!

整个狂字,并没有贬义的意思,更多的是一种褒义。虽然布拉舍被称之为狂枭,他是他做人并不是十分的张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做人要低调点,做事要高调点。

第二天一早,叶谦就领着谢书峰和丁凯来到了布拉舍的别墅门口。豪华的欧式建筑,庞大的庄园,在温哥华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可以拥有这样的宅院,就足以证明这里主人的不简单之处了。

门口,有着两人把守,一身西装,身姿挺拔,显然并不是那些街头的小混混,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叶谦举步走了过去,微微的笑了笑,说道:“麻烦通传一声,就说多伦市洪天雄的人到了,希望拜会一下布拉舍先生!”

“布拉舍先生正在打太极,不见客!”其中一个瘦削男子说道。态度很傲慢,看叶谦他们的眼神充满了不屑,显然,他们是知道洪天雄的。

丁凯的脸色一变,大声的说道:“麻痹的,不过是个看门狗,得瑟个什么劲啊。赶紧让布拉舍滚出来,吞了我们的货,不敢见人了吗?”

叶谦眉头一皱,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小子还真的是不知所谓啊,如今是在人家的地盘,竟然也敢这么张狂,别人如果想弄死他,那就像是弄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这小子还真的以为洪天雄的名气很大,到了哪里都可以罩的住啊?别说这里是温哥华了,就算是在唐人街,洪天雄最多也只能算得上是二流人物。

那两个男子的脸色明显的一变,一股杀气涌了上来,冷哼一声,说道:“找死!”话音落去,两人双双出拳,朝丁凯打了过去。虽然叶谦有些气恼丁凯的不知所谓,但是,毕竟,他也是跟自己一起过来的,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出事,不然,那也是等于在打自己的脸啊。

没有任何的交流,叶谦和谢书峰很有默契的同时出招,一人攻向一个。谢书峰的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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