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短篇小说)张宝同

天色越来越暗,眼前的溪水和乱石变得模糊起来。突然,陈怡一脚没有踩稳,被石上的绿苔一滑,跌在了水里。她忍着疼痛从水里爬了起来,身上的衣裙已被溪水浸透了,哗哗地往下淌水,摔破的膝盖流着鲜血。她咬着牙没让自己哭出来。因为她觉得他们走到这种境地都是她的过错。如果不是她缠着他非要上玉女峰,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困境。

赵季平走了过来,把她的手从膝盖上拿开,看着她膝上摔破了一大片,就蹲了下来,用舌头在她的伤口上舔了好一会,然后掏出手帕按在上面,在自己的衬衣下部撕下一块布条,把伤口紧紧扎住。

陈怡心里很是感动,把脸伏在他的肩上,连说了几声“谢谢,谢谢”。赵季平没有说话,就把她拉在怀里拥抱了一下,想让她能好受一些。她被他用手拉着,心里不住地回味着被他舔着伤口的感觉,就觉得有种被人珍重和怜爱的滋味。他的手宽厚而结实,有一种坚实的力度,被他牵着,就觉得没有走不过的路。他身材瘦高,肤色黝黑,颧骨突出,头发从前额垂下,目光深邃而冷峻,好像总是专注地凝视在一个物体上。他穿着一年很新的白色衬衣,衬衣的下摆被撕下了一个边条。所以,看起来有些怪。牛仔裤的膝盖处已经磨破,染着一片片斑斑点点的油彩。在这以前,她一直把他看成是一个嬉皮士式的人物,可现在,她却能感觉到在他这坚实冷峻的生命中蕴藏着细腻而丰富的情感。

她是前几天在一次散步时认识他的。她听说他是本省的一位有名的年轻画家,正在为创作一幅大型的夏日风景油画在寻找素材。在这之前,她每天见他背着一个大画夹早出晚归,进山作画,就对他的工作非常羡慕。有几次她想跟着他一起进山,但又觉得这人太不讨人喜欢。他的眼睛跟毛头鹰似的,每次看人时总是把人当成了一种要捕获的猎物。所以,她一连几次在散步时都有意地躲着他。后来,她发现他的那种目光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一种职业性的习惯或是对漂亮女人的倾慕与欣赏。于是,便开始对他逐渐地有了好感。而且,丈夫和同事们整天忙着打牌,对她几乎是不管不问,让她总觉得自己孤零零的好没意思,很希望能找个说话和聊天的人,很希望能有个人带着她一起上到对面那座神秘的山顶。他和丈夫来这个森林度假酒店已经好几天了,她曾几次要丈夫带她去那座山上,可是,丈夫很胖,一爬山就喘得厉害,所以对爬山不感兴趣,而且整天热衷于和同事们一起打牌。昨天,本来丈夫已经决定要带她爬山了,可是,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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