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基地市内的粉肉干大致分成三种。

体型较大肉质肥嫩的竹鼠肉,体型较小劲道一些的老鼠肉,还有不太受欢迎的鼹鼠肉。

鼹鼠属于杂食性动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质中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爱它的人奉若至宝,不爱这口儿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鲑鱼等等是一个道理。

水泼褪毛后,再用烤红的石头炙烤鼹鼠,使其表皮紧缩。

这样处理过后,可以保证在煮制的过程中鼹鼠的皮和肉不会分离,皮脆肉嫩。

锅内加水大火烧开,点上几滴料酒,下鼹鼠肉,再扔一团葱结下去,煮上十分钟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称为粉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质粉嫩细腻,肉皮紧致和大型动物筋的质感类似。

取出沥干水份之后切一厘米见方肉丁,再配上老家伙要的酱油蒜泥,给他端了上去。

赵擎苍了一口酒,夹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还马马虎虎。”

“想当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时候,荒野上可还没这么富足,千方百计弄到点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没什么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帮老家伙,可都没有老子我这么好命喽!”

啪嗒。

门板再次被推开了,这次没人。

小四顶着一张二五眼的狗脸从外面探进半个脑袋,瞪眼看着游荡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编织袋,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两只眼睛与游荡魔和赵擎苍对视一番,张嘴咬住编织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说你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咣!”

一个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脸上炸裂开来,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浑身瘫软。

拍拍手上的泥灰,赵擎苍刚才挑来挑去,桌子上哪个菜盘子都舍不得扔,他用的是酒坛的泥封。

老赵嗤了一声,酒意已经上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说,要说这最好吃的走兽,那非狗肉莫属,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知道不?嗝!....这是个什么玩意?长的恁丑...”

游荡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赵扯着小四的后颈皮把它拎了起来,上下梭巡。

已经有五份醉意的老赵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气息如渊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吓得都对眼儿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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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秦善官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善官并收藏末世小馆最新章节第一千四百零一章 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