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零章会见之前杀威棒伺候

阿史那思摩原为东突厥夹毕特勤,他还是阿史那咄六设之子。如果说的叶护可汗对比大唐的亲王,那么他们的设汗则对比郡王。阿史那思摩就是郡王世子,由于他聪明、思维敏捷,在始毕可汗和处罗可汗时代,非常受宠爱。阿史那思摩虽然是陈应的门下仆人,但是他却是一个突厥贵族。

可能自从出以来,他就没有体味过挨饿的滋味,更没有享受着像阿丹这样弱小部落的生存之难。毕竟,狼要吃羊,根本就不会去问羊愿意不愿意。在追随陈应之后,阿史那思摩享受着陈应的工钱,陈应对于自己的人向来优厚,以阿史那思摩这个级别,在陈应阵宫里,仅次于马周、许敬宗、郭洛、周青,至少可以排进前五。

许敬宗吃穿用度不算,光外围产业分红每年就多达五万余贯。阿史那思摩虽然不如许敬宗、马周这般有钱,但是他的收入也高五六千贯,如果把这些钱全部购买粮食,足够一千户人家,吃上一年。

正所谓富人从来不会解决穷人的哀愁,阿史那思摩有些郁闷的望着阿丹,像饿狗一样盯着他手里的羊腿肉,嘴里还流出拖延,阿史那思摩感觉有些恶心,随手将手中的羊腿肉递给阿丹:“你他娘的没吃过肉啊!”

“吃倒是吃过,去年冬天我们家里的大黄牛冻死了,我和弟弟吃过肉!”阿丹一快速撕啃着羊腿肉,一边含糊不清的道:“这两个突厥贵人几乎月月都在打仗,我们的牛羊大都被征走,我们只能就是饥一餐饱一顿,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弄到一点野菜、野果,但是等到八月后,别说野菜,野果,连一颗粮食都弄不到了!”

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巴一直没有离开过手里那条羊腿,话说得挺含糊的。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是为了吃。其实,并非如此,古代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除了吃外,更主要的是为了出售,用牛羊马匹换粮食、铁锅、茶叶生活物资。游牧民族虽然拥有成群的牛羊马匹,但他们自己是舍不得吃的,因为马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昂贵的,他们根本舍不得吃。这就和很多盖楼的建筑工人一样,他们盖了一片片的楼房,但他们连个阳台都买不起。他们只吃一些病死的和老弱的牛羊,大部分都要留着卖钱和产仔繁衍更多的牲畜。

阿丹将羊腿骨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估计现在把这根骨头扔给狗,狗都没有兴趣。然而,阿丹仍旧不舍得丢掉,他双手握着羊腿骨,两手猛然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将羊腿骨一掰两断,然后将吸骨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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