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夏并没有理会小狐,任她去里面参观,他则继续看手头的文件。

夏华影视明年上半年就拍摄的这些项目,他后天去米国前,必须全部过一遍。

没时间跟几个项目组的导演、制片主任详细沟通,至少也要跟张钊谈谈大体看法。

《鬼吹灯》是系列电影,第一部对后面的续集影响太大。

周夏必须给把好关。

而且现在对于电影的类型,摄影风格,整个创作组都还有很大分歧。

想要兼顾国际市场,怕是很难。

盗墓文化在国内,也是因为《鬼吹灯》、《盗墓笔记》等作品才热了起来,也不算什么大的类型和题材。

想要兼顾国际十分困难,特别是盗墓门派流传的一些规矩,以及盗墓的神秘学,这些让国外观众理解起来就很款难了。

如果变成传统的探险寻宝题材,那反而让《鬼吹灯》的故事失去了魅力。

原著故事作者所独创的盗墓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四大流派,涉及的古墓、神鬼传说,营造了一种独特的诡秘悬疑盗墓世界。

整个《鬼吹灯》系列小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逻辑漏洞,构建了一个完整且严密的盗墓宇宙观,自成体系,显得真实无比。

其根源是神秘古老的盗墓文化,还有灵异鬼怪传说。

但作者又通过跟现在热门的古玩文物,历史人物杂谈,将盗墓跟现实世界结合,再经过文学加工、美化、处理,便系统地创造除了如今的盗墓流派和体系。

在原时空里,因为各种原因,原作者对自身书的影响受欢迎度估计不够,第一部版权卖得很亏。

后续几部他就完全当做生意,将影视改编权随便卖。

连对自身作品不能随意修改的底线都没保留。

导致某个导演无底线的改编原著,打着《鬼吹灯》原著的名号,吸引粉丝,却自个创作成了一部怪兽片。

还大言不惭的是,他的电影不是《鬼吹灯》,这种行为引得庞大的书迷愤慨不已,对作者也是十分失望。

但这个时空不同,周夏早在公司成立最初期,就陆续将《鬼吹灯》的相关版权,从其他公司花大价钱买了回来。

原作者后续的几部书,也是跟夏华影视签订了版权协议,夏华影视也保证了作者在影视改编上更高的收益。

所以,现在除了夏华影视,没有其他公司可以做《鬼吹灯》的电影。

夏华影视也只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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