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呼喝,吴奇转过头,看到了一个样貌五大三粗,下巴全是浓密胡子,袖子挽起来露出的两个膀子肌肉鼓的浑圆像小山丘的粗野汉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根燃着火星、头部飘着灰色烟雾的东西。吴奇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玩意儿是若瑢姐仅对他提过一次的名叫“烟”的文明时代的消费品。

“怎么了?”吴奇问道。

“小子,本大爷问你,你是这个安全区的佣兵队的人,为什么别人用枪,就你一个用刀?”粗野汉子喷了一口浓浓的烟雾出来,咧开比吴奇大许多的嘴巴,边笑边问道。

“我没用过枪,只会用刀。”吴奇普普通通的回答,不料引起了黑铳的佣兵们一阵哄笑。一群大咧咧的男人聚在一起发出的大笑,吵的吴奇耳朵生疼。

不过吴奇留心的那个叫高远的狙击手,此时仅仅看了吴奇一眼,并没有发笑。

“老胡,你来看我的,”另一个壮汉佣兵拍了拍老胡的肩膀,然后站起来对吴奇嚷笑道,“小子,你认为你的刀和我们的枪,谁的更强?”

吴奇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嘿,接好。”说着,那个汉子就把手边的HK416扔给了吴奇,粗大的长枪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吴奇伸臂刚好将它抱在怀里。

吴奇第一次摸到这种神奇的大枪,颇为好奇,他结合若瑢教给他的知识,仔仔细细的端详着手中这把突击步枪,修长的枪头,富有机械感的枪身,精细的红点瞄准镜,三角形的枪.托,握把、扳机、弹.夹。

和伴随自己9年的长刀不同,后者是冷铁般渗入皮肤刻入骨髓的触感,而前者,它有独特而复杂的构造样貌,表面光滑的部件覆盖了一层磨损的粗糙,鱼骨状的导轨有锯齿的机械感,握把与枪把完美贴合着手型。

吴奇抚摸着深邃漆黑的枪身,感受着隐隐发烫的温度,威力迸发时的粗糙狂啸仿佛还环绕在耳。

这是杀戮机器,一件蕴含了炙热的男人魅力的武器,与长刀不同。长刀永远是个冷静的猎人,出刀收刀,哪怕粘上野性的兽血,也不改它冷铁的气质。

长刀,它不会狂啸。

“知道怎么用吗?”佣兵汉子望着双眼炯炯有神仔细端详HK416的吴奇,充满兴趣地笑道。老胡和旁边的队友拉扯他的衣角,他则是“哎”了一声,摆了摆手。

吴奇没有应声,他望见了一个左侧两百米开外,站在侧翻货架上的一个红白色的易拉罐头,听说在文明时代这种罐头里装的都是好喝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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